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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所114年3月25日中地登字第1140005206號行政文書(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物通知單)予黃○玲、黃○鈞、林○立、林○安等4人。

公告機關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發文字號

中地登字第1140011475號

依據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1項、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及行政程序法第78、80、81條。

刊登日期

114-06-21

截止日期

114-07-10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