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所114年3月25日中地登字第1140005206號行政文書(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物通知單)予黃○玲、黃○鈞、林○立、林○安等4人。
公告機關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發文字號
中地登字第1140011475號
依據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1項、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及行政程序法第78、80、81條。
刊登日期
114-06-21
截止日期
114-07-10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