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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所辦理被繼承林○康等14人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經通知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因招領逾期退回無法送達,爰依法公示送達。

公告機關

苗栗縣苗栗地政事務所

發文字號

苗地一字第1140003990A號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78、80、81條。

刊登日期

114-06-20

截止日期

114-07-09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