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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可從事的水域遊憩活動種類為何?

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及本府公告,本市可從事的水域遊憩活動種類如下:
(1)游泳、衝浪、潛水。
(2)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風箏衝浪、立式划槳等各類器具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