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申請臺北市旅館業設立登記應備文件?

申請本市旅館業設立登記者,請先上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首頁/觀光傳播局/臺北市旅館業設立登記,下載申請表單並應備具以下資料:
1.申請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非公司組織者免附)
3.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建築物核准使用證明文件影本
5.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第一類謄本)
6.土地、建物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影本。(土地、建物所有人申請登記者免附)
7.責任保險契約影本
8.旅館外觀、門廳、旅客接待處、各類型客房、浴室及其他服務設施之照片或簡介摺頁
9.旅館基本資料表一、表二
10.申請人或公司、行號代表人、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11.委託申請時,應提出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12.旅館名稱非為其事業名稱之特取部分者,應提出服務標章註冊或為該服務標章專用權人或經其授權使用人之證明文件
13.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竣工圖、室內裝修圖、室內裝修證明、消防設備圖、公安申報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