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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聯絡人:劉思吟
  • 聯絡資訊:1999(02-272088889)分機754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9月17日公告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附件。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