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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為本府一級機關,置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專門委員,下設6科5室,另設置臺北廣播電臺1個所屬機關,組織架構圖如下: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組織架構圖 觀光傳播局  局長  副局長  主任秘書  專門委員  綜合行銷科  觀光發展科  觀光產業科  旅遊推廣科  傳播服務科  傳播行政科  視聽資訊室  秘書室  會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臺北廣播電臺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組織架構圖

局本部

包含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專員、科員、工友及技工。

本局各單位職掌如下:


綜合行銷科:臺北市政府重大施政及觀光等相關事項之整合行銷。


觀光發展科: 觀光政策規劃、推廣及發展等事項。

觀光產業科: 觀光產業輔導及觀光遊憩管理等事項。

旅遊推廣科: 旅遊行程規劃與推廣、旅遊服務及所轄展館經營管理等事項。

傳播服務科: 行銷品編製、發行、媒體聯繫及服務等事項。

傳播行政科: 平面媒體業、電影片映演業與有線電視系統業等輔導及管理事項。


視聽資訊室:視聽資料之攝影、製作與管理及資訊業務規劃、維護及管理等事項。

秘書室: 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之管理與法制、公關、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單位事項。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