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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出版品、錄影節目帶及經營電影院是否須提出申請?

因出版法已廢止,廣播電視法已刪除錄影節目帶相關規定,電影法也已刪除登記規定,因而,都不必事先向本局登記,只須向經濟部或本市商業處申請公司或商業相關登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