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經營旅館業,除依法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並應向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申請登記,申請表單請至台北服務通 (https://service.taipei)/ 機關/ 觀傳局/臺北市旅館業設立登記下載(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AS023)。經審查及會同本府各機關檢查通過者,核發旅館業登記證及旅館業專用標識後,始得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