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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業以本局104年3月3日北市觀發字第10430181000號令發布,並自104年3月17日起生效。

公告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發文字號

北市觀發字第10430181000號

訂定「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17日起生效。
附「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

訂定「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17日起生效。
附「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

依據

依本局104年3月3日北市觀發字第10430181000號令辦理。

刊登日期

104-03-20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