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17日起生效。附「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訂定「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17日起生效。附「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申請須知」及其附件。<a>本文檔</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