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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本部包含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專員、輔導員、科員、工友及技工。

本局各單位職掌如下:
綜合行銷科: 行銷重大施政、觀光等相關事項。
觀光發展科: 規劃與發展觀光政策、推展會議展覽業務。
觀光產業科: 負責觀光產業、觀光輔導及觀光管理業務等事項。
城市旅遊科: 規劃旅遊行程、推廣市政建設及管理旅遊服務中心與所轄展館。
媒體出版科: 編撰與發行行銷書刊及媒體聯繫服務。
媒體行政科: 負責電影片映演業、有線電視輔導、溫泉標章核發、河域遊憩活動公告、觀光景點導覽牌、行人指標及語音導覽等事項。

視聽資訊室: 製作與管理視聽資料及處理本局資訊業務。
秘書室:負責研考、文書、印信、檔案、事務採購、出納、法制及不屬其他科、室事項。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